• 2019/06/21食藥署公告於2019/07/01新的『化粧品標示法』將全面實施。

食藥署公告於2019/07/01新的『化粧品標示法』將全面實施,

尤其部份宣稱(ex.保濕、抗痘等)需提供"應具備客觀且公正試驗數據佐證,始得宣稱"  更需注意。

https://www.fda.gov.tw/TC/newsContent.aspx?cid=3&id=2528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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